各位考生:
根据教育部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函〔2022〕3号)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《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陕试研招〔2023〕1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,请第一志愿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。
一、复试条件
在2023年全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考生进入A类地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,根据各专业领域方向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,本着“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按1:1.5复试比例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,实行差额复试。
2023年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领域方向招生计划及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
序号
领域
方向
招生计划
复试分数线
1
内科学
心血管病学
14
310
呼吸病学
15
296
肾脏病学
8
314
传染病学
2
296
消化病学
14
327
血液与内分泌学
7
296
2
儿科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18
296
3
神经病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9
296
4
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5
302
5
皮肤病与性病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4
296
6
急诊医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2
296
7
重症医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3
296
8
全科医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36
296
9
康复医学与理疗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5
296
10
外科学
普通外科学
18
307
神经外科学
5
296
泌尿外科学
7
296
整形外科学
4
301
烧伤外科学
2
296
胸心外科学
2
296
11
儿外科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1
296
12
骨科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25
296
13
运动医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1
296
14
妇产科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23
296
15
眼科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6
296
16
耳鼻咽喉科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5
296
17
麻醉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14
299
18
临床病理
不区分研究方向
3
307
19
临床检验诊断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3
296
20
肿瘤学
肿瘤内科学
11
307
肿瘤外科学
3
296
21
放射肿瘤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2
296
22
放射影像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12
319
23
超声医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5
296
24
核医学
不区分研究方向
1
296
注: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差额择优录取(包括复试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专业领域方向),请各位考生务必重视复试工作,积极准备。
第一志愿复试名单见附件1《西安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名单》。
二、复试安排
(一)资格审查
1.时间:2023年3月31日8:30—11:30。
2.地点: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。
3.审核材料
应届生:学生证、准考证、身份证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;《西安医学院202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审查表》,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;《西安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》;以及可以证明本人水平能力或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。
往届生: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准考证、身份证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;《西安医学院202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审查表》,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;《西安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》;以及可以证明本人水平能力或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。
4.资格审查注意事项
(1)按一志愿复试名单序号,分时段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核后发放复试单(“复试单”有复试安排,请妥善保管),具体如下:
序号
时间
1~60
8:30-9:00
61~120
9:00-9:30
121~180
9:30-10:00
181~240
10:00-10:30
241~300
10:30-11:00
301~346
11:00-11:30
(2)所有考生须准备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。
(3)所有考生须从我校东门进入学校,进入时须佩戴口罩,出示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。
(4)学生资格审查时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不聚集、不逗留,资格审查结束后即行离开。
(二)笔试
1.笔试科目:英语和临床专业课
2.笔试时间:
英语(3月31日下午2:00-3:30)
临床专业课(3月31日下午3:50-5:50)
3.笔试地点:未央校区教学楼(具体地点见“复试单”安排 )。
4.笔试要求:
(1)学生考试时按复试单考试序号就坐,有序进出教室,不聚集、不逗留。
(2)所有考生均需佩戴口罩,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告知监考老师。
(三)面试
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、外语表达能力、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等。面试时长每名考生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。
1.时间:4月1日上午7:30
2.地点:未央校区立行楼(具体地点见“复试单”安排)
3.要求:
(1)所有考生7:30佩戴口罩到学校指定候考室就座等候,并进行面试序号抽签,面试时请摘掉口罩。
(2)所有考生关闭通讯工具并上交至物品保管处,面试期间如发现携带通讯工具,按作弊处理。等候期间可以看书籍等资料,面试结束后从物品存放处取走个人物品,即行离开,不吵闹、不聚集、不逗留。
三、违规处理
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行为;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;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行为;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。
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。入学后3个月内,我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,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招生办公室地点:西安医学院行政楼5楼510室
联系电话:029-86168677;17795951158(座机)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
邮政编码:710021
网址:http://yjsc.xiyi.edu.cn/
邮箱: yjsc@xiyi.edu.cn
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
2023年3月26日